2019年4月17日,第二届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终评会在杭州举行。根据《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终评通过的论文8篇(含硕博士学位论文1篇)、著作2部、译著1部等在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中国文物信息网、浙江省博物馆网站、中国知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参评学术成果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4月18日至4月30日,以投寄之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博物馆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委员会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有异议的学术成果、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胡慧媚
联系电话:0571-87985475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孤山路25号浙江省博物馆宣教部
邮编:310007
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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